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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

作者:小编 来源: 日期:2018/6/7 13:36:19 人气:

  现将《双柏县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4月11日,我县被确定为全省71个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之一。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依靠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部门合作,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

  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使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育龄夫妇(含流动人口)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目标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已生育病残儿的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服务率达100%。建立起“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双柏县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刘开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补上,不再另行发文。

  为加强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决定成立双柏县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评估指导组,组员如下:

  技术评估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朱正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补上,不再另行发文。

  1.县人民办公室:做好县相关会议的统筹,协调县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纳入县工作督查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活动,督促乡镇人民向县人民专题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解决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中的困难。

  2.县人口计生局: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动员育龄群众自觉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积极争取省、州支持,配齐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医疗设备;负责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3.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4.县教育局:负责在高(职)中、初中阶段教育中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6.县监察局:由县监察局牵头,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建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监督监察机制。对开展此项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和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给予查处。

  7.县民政局:负责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配合县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设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专柜及咨询场所,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婚夫妇自觉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每对登记结婚的夫妇发放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资料。

  8.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省、州两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资金的预算和决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9.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开展出生缺陷、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协同人口计生局办口之窗宣传栏目,宣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报道优生优育典型事例及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动态,提高群众对干预出生缺陷的。

  10.县卫生局: 积极配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做好宣传和定点服务机构业务监督和指导工作。

  13.县妇联:负责参与广大妇女和家庭进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进行优生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14.科技、残联: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政策配合做好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发动、科技支持等工作。

  15.乡镇人民:负责本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流动人口的政策宣传及优生健康教育,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统计目标人群,组织目标人群(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工作。

  16.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建立夫妇信息档案、统计汇总检查人数、检查结果、妊娠结果等数据信息及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办公室,扎实做好高风险人群随诊服务工作。

  17.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的宣传,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高危人群的管理、早孕随访、妊娠结局进行随访;信息收集整理、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具体工作。

  18.村(居)委会:负责宣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相关知识;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提供免费服务对象名单(年度需求计划);按要求对目标人群进行优生健康教育,对目标人群服用叶酸后的妊娠结局进行随访,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或不良妊娠结局登记表,每月一次。了解、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加强随访、监督和登记。

  (一)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大意义,将预防出生缺陷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各项措施和管理落到实处,建立起“主导、人口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家支撑、技术服务、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提高政策内计划怀孕夫妇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群众自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须尊重个人知情权和隐私权,签订知情同意书,育龄人群的选择权,当事人检查结果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三)免费服务。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可以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如果接受检查后未按计划受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科学规范。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六个统一”(即: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宣传培训、统一统计报表、统一建立数据库)开展服务,确保项目运作科学规范,确保检查质量真实可信。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应妥善收集、保存计划怀孕夫妇检查资料,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料档案。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指定项目,专项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程信息数据录入及信息管理工作。按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每月统计分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检查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如实填写《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项目技术服务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地区妊娠结局季度统计报表》,并按要求按时签章报送国家、省人口计生委。

  (一)服务对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育龄夫妇(含流动人口),主要包括:初婚准备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符合生育政策准备申请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非农业人口的目标人群,实行有偿服务。

  (二)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妊娠、健康检查(包括妇科检查)、白带常规、尿常规、血常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乙肝血清学检测、梅毒血清学检测、优生五项(TORCH)检测(即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虫、单纯疱疹病毒)、妇科B超等进行追踪随访(具体服务内容见附后)。县级计生服务机构按要求开展相应的孕前实验室筛查工作,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科学指导,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三)服务方式:双柏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是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相关医疗机构配合参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配合开展目标人群调查、健康教育、宣传培训、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相关工作。

  (四)服务目的:提高计划生育妊娠比例;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健康状况,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召开由县级各相关部门、乡镇分管领导、县乡全体计生干部参加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推动会、培训会,全面安排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成立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项目评估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及办公室。

  (三)制定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2012年4月26日至5月10日)

  县人口计生局成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办公室,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验室,配齐配强技术人员和医疗设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县人口计生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印制各种宣传材料,同时,印发《致全县育龄群众》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内容小折页,并发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生服务所及村(居)委会,发致广大育龄人群手中,县人口计生局要通过邮寄、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到流动人口人员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努力提高目标人群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知晓率。

  在全县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中开展优生检查,力争让每一对计划怀孕的夫妇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力争科学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素质。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县级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高度出发,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计生部门、村居委会具体抓,其他部门共同抓,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到村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把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加大投入,保障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技术装备,县人民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有关文件和云南省人口计生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云人口发﹝2011﹞22号)要求,国家对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助经费240元、宣传培训经费40元(经费均由中央财政承担80%、县财政承担20%)。我县需投入的资金据实报县人民审定列支,县财政局按承担比例部分所需资金拨付到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要确保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提高群众参与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一项涉及广大育龄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专题培训、专家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为待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提高育龄群众优生知识水平,调动待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检测水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严格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质量控制等要求做好一系列完整的服务工作。服务的公益性,提高服务的质量,保障技术服务的安全,建立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形成系统化、全程追踪的以家庭为中心的人性化现代服务模式。

  (五)做好随访工作,提高检测实效。各乡镇、村居委会要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随访服务工作,县、乡镇、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认真分析,特别是对检查结果阳性的人员,一定要根据被检查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孕前指导工作,真正让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成为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的重要防线,从根本上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六)为群众提供方便,提高满意程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及时督导待孕夫妇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帮助她们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技术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一定要认真、严格遵守医疗操作流程,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规范化、温馨化、人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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